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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家庭教育观察—赵忠心访谈录》
已由学苑出版社出版发行江苏队主教练心态平和,力争好成绩,敬请关注。
标签: 有孩子的夫妇离异很纠结尊重当事标签: 父母离异对孩子的伤害不在于“离异行为”本身分类: 父母修养
夫妻离婚对当事人来说,
不见得是一件不幸的事。
我国改革开放以来,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,夫妻离异的现象越来越多,一直是呈直线上升的趋势,在有的省市,如北京,离婚率高达39%,其势不可运逆转。
究其原因,这和人口流动范围的扩大、社会的进一步城市化、妇女由家庭进入社会、人们思想的开化、对夫妻爱情的追求以及社会的不良诱惑、道德水平的降低等因素,都有密切的关系。
夫妻离婚,应当说这是社会发展在婚姻方面的反映。“离婚”跟旧社会丈夫“休妻”不同,它是以夫妻平等为前提的,反映男女社会地位的平等,是随着社会的进步,妇女进一步解放的重要标志。
夫妻离婚对当事人来说,不见得是一件不幸的事,就像恩格斯所说的那样,如果婚姻关系和感情确已“消失”的话,离婚便是夫妻本身和社会的“幸事”。
有人说,夫妻离异对子女的打击和伤害程度
仅次于亲人死亡。
然而,有子女的夫妻离婚,不仅牵涉夫妻二人的利害,也直接危及子女。父母离婚对子女的伤害是极大的,有人说,父母离异给子女造成的打击和痛苦,其严重程度仅次于亲人的死亡。
特别是对未成年子女的打击和伤害,尤为严重。由于父母离婚,有的孩子在心理上产生病态,性格上发生扭曲江苏队主教练心态平和,力争好成绩;有的无依无靠,被迫走上犯罪道路;个别的孩子,视父母离婚为“世界末日的来临”,精神完全崩溃,甚至自杀,走上绝路。因此,有子女的夫妻离婚的现象,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。
尽管我们不愿意看到日益增多的“无辜”被父母离婚而伤害的现实。但没有任何人、任何社会力量,能够完全阻止这种夫妻离异现象的继续发生。
我国离婚夫妇的“婚姻寿命”为七年左右。
正所谓:“七年之痒。”
从目前情况看,我国离婚夫妇的“婚姻寿命”,即婚姻维持的年限,简称“婚龄”,一般平均是七年左右。正所谓“七年之痒”。
“七年之痒”,是美国电影明星玛丽莲梦露主演的一部电影的名字。意思是说,许多事情发展到第七年会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地出现一些问题。婚姻也不例外。
婚姻到第七年,可能会因为婚姻生活的平淡感到无聊乏味,要经历一次危机的考验,诸如外遇、婚外情等。这个考验是是夫妻感情的转折点,经受住江苏队主教练心态平和,力争好成绩了凯发k8国际考验,夫妻感情便会朝着良性健康的方向发展;一旦考验失败,感情破裂,劳燕分飞,婚姻很有可能分崩离析。
孩子是夫妻爱情的结晶,是密切夫妻感情的纽带。孩子小时侯,夫妻共同关注的中心是孩子,夫妻把主要的注意力、精力和时间都集中在孩子身上。即或是夫妻关系上隐藏着裂痕,也无暇顾及;就是有离婚的念头,出于对幼小无助生命的怜悯之心,一般也不会立即把念头付诸于行动。
等孩子长到六七岁,年龄大一点了,独立活动能力强一些了,对父母的依赖性小了一些,不用父母每时每刻都围着孩子转了。此时此刻,夫妻的离婚念头就很容易付诸实施。虽说孩子是密切夫妻关系的纽带,但孩子稚嫩的小手无论如何也无法阻止父母分道扬镳的决心。
因此,在孩子进入小学以后,夫妻离婚的现象开始逐步增多。此时此刻,婚姻到了危险期,必须高度警惕。
夫妻离婚对孩子的打击和伤害,
主要并不在于“离婚行为”本身。
夫妻离婚是婚姻的失败,但又是“失败婚姻”的终结。这对夫妻二人来说,不能不说是一幸事。
然而,对孩子来说却是极大的不幸。夫妻离异,不可能由于有了孩子而完全杜绝。那么,夫妻共同努力,争取“成功地离婚”,便是减轻对子女打击和伤害的上策。
一般说来,夫妻离婚对孩子造成的打击和伤害,往往并不在于夫妻“离婚行为”本身,而主要是离婚的前前后后有一些问题没有妥善处理而造成的。
比如,有的夫妻离婚前联绵不断地、日益升级地争吵打闹,使家无宁日,孩子深受刺激;夫妻分居,谁也不管孩子,孩子生活无着落;或是双方拼死拼活竟相争夺孩子,使孩子左右为难,无所适从;或是把孩子视为“拖油瓶”,你推我搡,谁也不要孩子,成为无依无靠的弃儿;或是故意当着孩子的面,历数对方的不是,把对方骂的狗血喷头;或是极力阻挠对方探望孩子,接触孩子,等等。
还有的夫妻离婚前情绪烦燥,夫妻双方都拿孩子当“出气筒”,孩子不明不白地遭受凌辱、虐待;有的夫妻离婚后,孩子的抚养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保证,等等。
夫妻离婚时,不该再在孩子
心灵“伤口”上撒上一把“盐”。
像这样“打”离婚,“闹”离婚,虽然夫妻最终是达到了分手的目的,但由于夫妻双方的心态很不平和,有许多该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,留下不少的后遗症,这无论如何也不能说这是“成功地离婚”。
既然以往的婚姻是失败的,不成功的,已经给夫妻双方和孩子的心灵上造成了创伤;那么,夫妻离婚时就不应该再在“伤口”上撒上一把盐,人为地给年幼的孩子加重痛苦,给夫妻双方心里添堵。
不管怎么说,孩子终究是夫妻爱情的结晶,夫妻双方谁对孩子既没有旧恨,也没有新仇。夫妻感情有可能恶化,但父子(女)、母女(子)感情,一般不可能随之恶化;夫妻关系可以解除,但父子(女)、母子(女)关系不可能也因此而解除。夫妻离婚是事出有因,万般无奈。然而,“城门失火,殃及池鱼”,孩子却是无辜受株连。
我作为家庭教育专家,只是想站在孩子们的立场上,实际也是父母的立场上,奉劝做了父母的朋友们:
当你们决意要离婚时,要取慎重、理智、文明态度,瞻前顾后,权衡利弊得失,冷静用事。
离婚就离婚,但应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问题,争取做到“和平分手”。既然以往的婚姻是不成功的,就不要再人为地制造“离婚的失败”。
双方要共同努力,尽可能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子女的打击和伤害,这也算是做父母的良心,没有枉为父母子女一场。
诸位“争取”离婚的父母,拜托了。
《给年轻父母的一百个建议——赵忠心谈婴幼儿家庭教育》由学苑出版社出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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